


阿弥陀佛,大家好!又是一天相互学习鼓励的时候。 我们继续学习《在家备览》。今天来看弘一律师对于第四章的第二节所做的列表总结。 补充说明 上明五戒八戒,依论与义准,二数不同。今综合疏记之文,列表如下。又,事钞义准之文与业疏异,今亦综合钞记之文,列表附后,以资参考。八戒依论无明文,今准五戒例推。并据资持记总数,编辑成表。 弘一律师在出示列表前,首先介绍道:上文已经说明五戒和八戒的发戒数量,依于《多论》的观点和约义来推,二者得出的数量,有所不同。现在综合《羯磨疏》和《济缘记》的文,列表如下(即表一、表二)。再者,因为《行事钞》中约义来推的文与《羯磨疏》不同,所以现在也综合《行事钞》和《资持记》的文,列表附在后面(即表三、表四),以供参考。关于八戒的发戒数量,从《多论》来看没有明文。现在准照五戒来例推,并根据《资持记》出示的总数编辑成表,供学习的人参考阅读。 下面,先来看弘一律师综合《羯磨疏》和《济缘记》的文,所作的两个表(表一、表二)。 (表一) 表一总结了五戒的发戒数量,分两个层面来讨论。 一是依于《多论》的观点。以贪嗔痴三毒来历对五戒,由于杀、盗、淫、妄四戒缘情境而发,酒戒是缘非情境而发,因此于有情境上得十二戒,非情境上得三戒,合计共发十五戒。 二是约义来推。贪嗔痴三毒间杂生起,可离分为七毒。以七毒来历对五戒,于有情境上得二十八戒,非情境上得七戒,共发三十五戒。 接着来看表二,列示八戒的发戒数量,也从两方面来出示。 (表二) 首先,依于《多论》中五戒的发戒数量来例推。以三毒来历对八戒(实际为九条戒),因为有四戒是缘情境而发,另五条戒缘非情境而发,所以于有情境上得十二戒,非情境上得十五戒,共发二十七戒。 其次,约义来推。贪嗔痴三毒可离分为七毒,以七毒历对九戒,于有情境上得二十八戒,非情境上得三十五戒,共发六十三戒。 补充说明 下依事钞列二表,其义准中,以三毒配者为事钞本文,以七毒配者为资持记私约准开之文。 弘一律师接着补充说道:以下再依《行事钞》和《资持记》列出两表(表三、表四)。其中“义准”的内容,以三毒配对的,出自《行事钞》的原文;以七毒配对的,是《资持